结婚七年有余,但我带妻子只回过一次家,就那一次还惹得妻子埋怨我了好长一段时间。
2003年春,正在服役的我在驻地成了家。结婚之前我已经好几年没有回老家探亲,结婚是人生大事,肯定要带妻子回趟老家。我的老家是鲁北平原上一个贫穷的村庄,在我的印象中,保守的村里人但凡见了时尚的城里女人,总是在背后指指点点,那种议论,看不惯多于艳羡。
为了不让乡亲们说长道短,结婚前我就给妻子“洗脑”:回老家时不准烫(染)发、不准化妆、不准染指甲、不准戴耳环、不准穿高跟鞋……一句话,打扮得越朴素越好。好在妻子通情达理,全都依照着做了。
然而,到了老家我才发现自己错了。老家与以前相比,衣食住行等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那些昔日梳着大辫子、穿着土布鞋的大姑娘小媳妇们,如今一个个描眉抹粉,衣着鲜亮,花枝招展,她们看到经我“包装”后的妻子,就像见了外星人似的。更令我难堪的是,回到老家的第二天晚上,我们去嫂子家吃饭,嫂子偷偷把我拉到一边:“二弟,日子过得紧巴了吭一声,别不舍得让弟妹收拾……”总之,那一次回家,我和妻子极为尴尬。
是啊,现在的老家,怎能同过去相比?昔日低矮的土房陆续变成了二层小洋楼,以往耕地拉车的老牛被农用三轮车、手扶拖拉机所替代,价格不菲的小汽车隔三岔五地开进农家小院,双鬓斑白的老汉用上了手机,年近六旬的老妪用上了护肤品……
寒风又起,年关愈近,一个想法在我的脑海中产生:今年春节,我要让妻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回老家过年!
(市民政局 董华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