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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今后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中,省法院将重点追究房地产开发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违法层层转包、恶意欠薪和故意拖延不结账的行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劳务用工单位应与每一位农民工签订实名制劳动合同,合同明确规定工资的计付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承包人在取得竣工结算价款后,应当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全省法院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