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有关媒体和社会上就兰州市天然气供热价格调整引发热议一事,兰州市决定暂停调整天然气供热价格。天然气供热单位因供热增加的费用,市政府予以补贴;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要求,确保物价稳定。
从“涨”到“停”,仅有两天时间,可谓涨也匆匆,停也匆匆。兰州的“暂停”,自然可以叫做闻过即改。这次天然气供热价格大涨价有两个错,一是错在违反程序,二是错在不但不“稳价”反而大涨价。
要涨价,必须先开听证会。法律明文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对涨价方案要先进行成本监审,没有明白账就不能涨价。然而兰州市却开了个“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价格调整理由充分,幅度适当”的座谈会,就开始涨价,并且一涨就涨三成。更怪异的是,作为涨价依据的成本数据,监审部门却称“企业自己负责”——市民不明白,企业说了算,还叫监审吗?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价格形势严峻,国务院连续出台措施,稳定价格。国家发改委连发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并特别指出水、电、气等涨价要慎重。严格控制包括水、电、气等在内的公共服务价格,确保民生需求和社会稳定,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共同的需要和认识。在这种背景下,兰州天然气供热价格大涨价,显然背离了“稳价”大计。
判断这次兰州天然气供热价格大涨价的是非对错,并不需要多少智慧和鉴别能力。而连平民百姓都分得清的事情,为什么政府部门却会犯晕?民生为重,不能与民争利,这个道理也不断在讲,然而落到实处,还是跳不出掏百姓口袋的窠臼。尽管现在涨价“暂停”了,但反思不能停,更需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否则这次按下了葫芦说不定下次又浮起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