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 黄小希)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22日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时表示,截至10月底,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增加到4.24亿人;新农合参合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参合人数达到8.35亿人。2011年全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将提高到不低于20元。
张平介绍,医改实施以来,我国着力扩大医保覆盖面,从制度上实现基本医保全覆盖。提前一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除了扩大医保覆盖面,我国还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保障范围从重点保大病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据张平介绍,2010年,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普遍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多数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60%和60%。
张平表示,在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我国将进一步提高医保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2011年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合)率均达到90%以上。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重点减轻群众门诊大额医疗费用负担。逐步实现医保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推进大范围联网和就医“一卡通”。
张平表示,2011年全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将提高到不低于20元。为保障各项服务的开展,我国建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2009年开始按照人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落实经费,今年全国平均达到1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