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80后小夫妻因网络游戏结缘,而婚后生活也因共同痴迷游戏而产生矛盾,最后不得不上法院离婚。离婚时,双方不仅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要分割婚后共同玩游戏而获得的游戏装备。
李先生与王小姐都是网游爱好者。2008年5月,二人因玩网络游戏而相识,共同的爱好让二人坠入了爱河,并于2008年年底结婚。现实生活毕竟不同于网络,婚后,两人摩擦不断。由于二人都爱玩游戏,家务活谁也不愿意做,两人吃饭不是叫外卖,就是下馆子。家中凌乱不堪也没人收拾,两人常互相指责对方太懒。
不久前,王小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李先生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王小姐增加了一项诉讼请求,即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在网络游戏中因成绩突出而获得的网络游戏装备。李先生则认为,该游戏账户是自己注册登记的,由此获得的游戏装备应归自己所有。
法院认为,只有虚拟财产与现实的社会关系发生具有法律意义的联系时,例如当事人将虚拟财产的数额用现实货币来衡量,才能进入现实法律调整的范畴。法院最终判决二人离婚,驳回了王小姐要求分割网络游戏装备的诉讼请求。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