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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放假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