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温州12月29日专电(记者 张和平) 29日晚10时30分许,温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经过温州市公安局深入、缜密的调查,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已经固定。乐清蒲岐“12·25”案件排除“谋杀”可能,认定为交通肇事案件。
警方表示,从刑事命案方面侦查,一是审查嫌疑人供述的真实性、他与死者是否有利害关系,从而排除了其主观故意的可能。二是对目击证人钱成宇和网民提出的“第二目击证人”黄迪燕进行了询问,确定并无“谋杀”行为被直接目击。三是根据现场勘查,现场留有明显的车辆刹车痕迹、尸体拖痕、人车碰撞痕迹,与被人强行压住碾压的行为不符。
温州警方介绍,认定此案为交通肇事案件的依据是:12月25日上午,费良玉驾驶车牌号为“皖K5B323”的大货车从虹桥湾底村运送石料前往临港开发区围垦工地。9时45分许,途经虹南大道蒲歧镇寨桥村(村口)地段时,遇行人钱云会在车前方道路右侧向左横穿,费良玉左驾方向并刹车避让不及,车头左侧碰倒钱云会,左前轮碾压其胸颈部,致其当场死亡。该车超载282%。经温州长顺机动车司法鉴定事务所鉴定,肇事车辆行车制动原装载测试制动性能差。经查,费良玉属无证驾驶,现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