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李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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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申利超
市民徐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儿:她到维修点修手机,维修人员一不小心弄丢了她手机里的一些重要证据、资料。事后,店方又以店内已粘贴相关告示为由拒绝赔偿,这让她很郁闷。
修手机丢了重要资料
2008年年底,徐女士买了一部8000多元的LG手机,但在使用过程中,手机经常出现信号弱的现象。17日,她把手机拿到位于唐宫中路的LG特约维修中心维修,27日到该维修中心取手机时,却发现手机里存储的资料都不见了。
“那些资料除了电话号码外,还有这两年我与家人的照片和视频,另外,还有一些重要的视频证据。”徐女士称,她是从事司法工作的,那些证据对她十分重要。
徐女士认为,维修人员在未告知她的情况下弄丢了手机内的资料,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赔偿她的损失。“但维修中心只是简单地向我道歉,退还了180元的手机维修费。”徐女士说,维修中心侵犯了她的权益。
维修中心称自己无责
随后,记者来到该手机维修中心,负责维修徐女士手机的维修员说,当时他们不是故意删除徐女士手机中的资料的。“我们调试手机内相关软件时丢失了资料。”该工作人员说,维修手机时有丢失资料的可能,因此他们在店内贴出了相关告示。
记者在该店柜台上看到一张提示:在维修过程中,手机内的电话簿、图片、备忘录等资料可能丢失,请在维修前自行备份。
该工作人员承认当时并未口头提醒徐女士为手机做备份,但他们不应对资料的丢失负责。“店内已贴出告示,况且我们已经向徐女士道歉,并退还了维修费。”该工作人员说。
商家维修前应口头告知
市消协相关负责人称,商家在维修手机前,有责任告知消费者手机存储的资料可能丢失,并尽到提醒消费者备份资料的义务。
“无论消费者是否愿意备份资料,商家都应口头告知,不能以店内张贴的告示来替代。”该负责人表示,商家以店内告示做挡箭牌是在变相推卸责任;如商家未尽告知义务,造成客户资料丢失的,应给予消费者一定赔偿。
该负责人同时提醒消费者,维修手机前,应先问清楚注意事项,建议大家主动备份重要资料,以免维修过程中出现意外而给自己造成损失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