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实行药物“零差价”的医疗机构就诊时,可以按照进货价格买到规定药品——这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内容。也就是说,市民到公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包括大型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等)就诊时,可享受《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307种药物和我省增补的200种基本药物,共计507种基本药物“零差价”。
而河科大二附院作为我市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唯一试点综合医院,今日零时起正式“试水”。
实施:277种药物按进价卖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含青霉素注射剂、阿莫西林胶囊、头孢氨苄胶囊等在内的抗微生物药品,感冒清热颗粒、藿香正气水等内科用药以及消炎利胆片等外科用药和其他妇科用药。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02种,共计307个品种。
据了解,河科大二附院目前配备基本药物品种277种,占国家基本药物总数的90.2%,符合相关规定。也就是说,这277种药物已经全部实现“零差价”,具体药品名单在该院的电子屏幕上进行滚动播放,患者可以按照进价购买。
目的:改变“以药养医”
“之所以出现‘看病贵’现象,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以药养医’造成的。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制约医生开药的‘随意性’。”市医院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一项重要目标,就是促进药物合理使用。
我们随意选取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两种药物进行比较:规格为0.125g×12片的阿奇霉素肠溶片,每盒规定售价14.9元,较之以前的17.135元,便宜了2.235元;规格为8g×12粒的华佗再造丸,每盒规定售价36元,和以前的41.4元相比,便宜了5.4元。
据介绍,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医生在为患者开处方时,必须根据病情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上的药物。这一严格监管措施,从根本上缓解了患者的“看病贵”。
质疑:药价降了,其他费用会升吗?
“实行‘零差价’销售后,卖药的利润没了,医院会不会受到很大影响?这笔利润如何弥补?医院会不会在其他方面提价,堤内损失堤外补?”患者刘先生质疑道。
河科大二附院院长杨建庄说,2011年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该院所售药品将直接让利100多万元。其中,根据相关政策,市财政会对试点医院补助一部分,剩余的部分则需要医院通过加强管理和降低成本来自行消化解决。
“其他收费项目都有物价部门的统一定价,不是医院想提高就能提高的,患者可以打消这种顾虑。医院的收费标准会在醒目的位置进行公示,患者可自行比较。”杨建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