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迎博
1月1日起,我市新版普通发票全面启用,旧版普通发票停止使用。我市商家能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为消费者提供新版发票?记者昨日走访了部分商家。
不少商家仍在用旧版发票
“3号晚上,我跟几位朋友在外吃饭,一共消费了500多元。要发票时,服务员说,因为最近处于新老发票的过渡期,他们没有换来新发票,所以没办法为顾客提供。”市民曾先生说。
昨日上午,记者乘出租车共花费13元,可下车时,司机告诉记者,没有新版发票。
在道南路水果批发市场和干果批发市场,记者走访了3家店铺。其中,两家店铺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只能提供旧版发票;一个店铺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不提供发票。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月1日起,旧版普通发票已全部停止使用,凡是2011年1月1日之后填开旧版发票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举报。
另外,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国税和地税部门所能提供的新版发票数量绝对能满足纳税人的需求,商家以没有换来新版发票为由而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发票的行为是没有依据的。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提醒,1月1日至2月28日为旧版发票缴销时间,请发票使用单位和个人尽快到税务部门缴销。
去年填开的旧发票仍能报销
旧版发票不允许填开了,但在去年已经开具却没来得及报销的旧版发票怎么办?
市民杨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单位每个月都可报销一定数额的交通费和通讯费。可昨日,当他拿着去年开具的旧版发票去财务科报销时,却被告知,所有的旧版发票从1月1日不能再用了,杨先生的这些发票无法报销。
市地税局发票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旧版发票的开具时间是2011年1月1日前,那么,仍可报销使用。但是,拿旧版发票报销今年1月1日以后的列支项目,则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