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湖南省怀化市某区人事局在一次公开招聘报名条件中要求“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本区事业单位工作”,被指此政策是为照顾“官二代”。工作人员对此否认,并解释称具体规定是“领导定的”。(1月6日《新京报》)
当今,“凡进必考”是招考国家公职人员的基本原则。哪些人有资格报考、谁能考取,应该是“法律定”而非“领导定”。涉及公考的法律政策条文中,找不到“领导定”的只言片语。公考“领导定”实质是滥用权力,是违法的行为。
想想最近不断曝光的 “量身定造”、“内定招考”、“因人设岗”等诡异的公考,哪个不是“领导定”?可以断定,现在有一种公考叫“领导定”,而且这种公考,是不公的公考。
这种背离公序良俗、违法乱纪的公考“领导定”,不能仅限于“网曝”。曝光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不仅会挂一漏万,而且也容易让一些官员心存侥幸,让公考不公的“领导定”闹剧轮番上演,无休无止。
当然,所有官员也应长点记性,切莫因这种“拼爹”闹剧“拼”掉自己的“乌纱帽”。有关部门应该及时问责,对公考出现的“领导定”行为,一律追查,严惩不贷,维护公考公正,杜绝一切“领导定”的不公公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