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从去年年底以来,安徽省宿松县一些个体经营户就陆续接到一些电话,来电话的是宿松县公安局孚玉镇派出所。这些电话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求这些个体经营者交500元钱,名义是赞助费。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称“这是一种长远的感情投资”。(1月11日中广网)
派出所为其辖区内的老百姓提供服务,保障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而这些享受服务的老百姓则通过纳税的方式向派出所提供的服务“付费”。既然老百姓为了购买派出所的服务已经付过钱了,派出所又有什么理由再收取“赞助费”或者要求老百姓对其进行“感情投资”呢?
一句“如果不交的话,你自己看着办”,包含了无穷意味。而这种所谓的“长远的感情投资”,与小混混、黑势力的“保护费”又有何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