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地处冀豫交界处的国家级贫困县魏县,忽然间成了媒体聚焦的热点。这一切,都缘于县委书记提拔官员时的“不孝否决”,提拔干部必须有夫妻双方父母的德孝意见证明,无德不孝一律不考虑。据悉,目前该县已有3名科级干部由于德孝行为有瑕疵未被重用。此举被称为河北魏县的“德孝治县”理念。(1月11日《郑州晚报》)
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自古就有“百善孝为先”的说法。但是,以笔者个人的一管之见,魏县“不孝否决”背后的“德孝工程”,与一些地方大兴土木建设“形象工程”别无二致。
所谓形象工程,不外乎如下特点:一是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二是权力无限、缺乏制约。魏县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连特岗教师的工资都无法如期兑现,却要拿出财力、人力去搞“孝贤媳妇晒被子”、“十佳孝亲敬老媳妇评选”活动,书记本人更是戴上了“全国孝亲敬老之星”、“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等桂冠,与“形象工程”何异?
俗话说“自古忠孝不能两全”。一个地方政府的首脑,如果把主要精力放在孝敬父母上,那么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必然大受影响,更遑论还夹杂着沽名钓誉、假公济私之嫌。
现代社会任用干部靠的是制度、法律等,而不是搞“一言堂”,更不该由父母出证明进行“一票否决”。否则,以“孝”为名的干部考核制度只会与民主监督、任人唯贤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