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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乔羽、谷建芬等13位著名词曲作家发表声明维权
我们的歌从今不许随便唱
□据 《北京晚报》
  乔羽
  谷建芬
  14日,乔羽、谷建芬、傅庚辰、赵季平、徐沛东、陈晓光、阎肃、孟卫东、印青、张千一、雷蕾、三宝、李海鹰13位中国著名词曲作家联合发表声明,要求自1月5日起,所有非公益性(即营利性)、商业性演唱活动涉及以上作者作品的,必须征得相关作者的书面授权许可并支付相应报酬,如擅自使用将被追究相关人员或单位的法律责任。

  声明由乔羽和谷建芬倡议发起,其他词曲作家积极响应。这些响应者在中国歌坛的地位举足轻重,赵季平是现任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徐沛东、孟卫东、印青是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傅庚辰则是上一届的主席……其他词曲作家也都在各自的艺术团体中担任重要职务。13位词曲作家和他们的作品在歌坛有着巨大影响力。一位业内人士感慨道:“音协主席和德高望重的作者的权益都得不到保护,一些普通词曲作者的权益就更别提了,中国音乐版权保护任重道远。”

  接受13位作者委托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的葛小鹰律师表示,在与词曲作者们沟通问题时,谷建芬曾激动地表示:“我国为知识产权立法已有多年,但对词曲作者的切实保护依然乏力。我已经76岁了,不能再等下去了。”事实上,除了谷建芬,发起声明的创作者中多位已是年过古稀的老者,乔羽84岁,阎肃81岁,傅庚辰76岁。

  在声明中,13位词曲作者称,国内歌坛“只认歌手不尊重词曲作者”的情况已发展到了不能再忍的地步了,“我国加入WTO以来,国民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保护力度不断增强。然而必须看到,当前在许多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仍广泛存在。特别是在对音乐作品的使用上,毋庸讳言,国内乐坛只认歌手不尊重词曲作者的情况尤为严重。歌手参加现场演出,如果是其‘成名曲’或‘代表作’,演唱一首歌就能稳拿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报酬,连演多场,其获得酬金数以百万计绝非天方夜谭。而演出单位为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更是经常采取压低词曲使用成本的方法。作为词曲作者,即使同意表演者使用自己的作品,其最高酬金不过寥寥千元,更有甚者,对词曲作者不付分文报酬。如上显失公平的现状,严重挫伤了广大词曲作者从事创作的积极性”。

  如今,中国歌坛重量级的13位词曲作家决定主动出击,在权益保卫战中摊牌,无疑是歌坛的一件大事,对未来音乐版权保护意义深远。声明中,13位创作者希望通过法律维权。今后凡是涉及商业、营利性演出,都要事先得到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并支付报酬,否则就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演出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链接

  13位词曲作者及其代表作

  乔羽《让我们荡起双桨》,谷建芬《年轻的朋友来相会》,傅庚辰《红星照我去战斗》,赵季平《好汉歌》,徐沛东《篱笆墙的影子》,陈晓光《在希望的田野上》,阎肃《敢问路在何方》,孟卫东《同一首歌》,印青《走进新时代》,张千一《青藏高原》,雷蕾《好人一生平安》,三宝《暗香》,李海鹰《弯弯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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