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深圳市人大代表、腾讯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在两会“一号议案”提出应约束信息产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将议案的内容直指3个多月前的“3Q大战”。这一议案在网上引来强烈反响,有网友认为,应设立规避制度,防止“两会”代表委员身份成为为个人代言甚至牟利的工具。(1月17日《南方都市报》)
“马化腾一号议案只为企业代言”的怀疑情绪再次证明利益诉求中存在着话语差别待遇。实践表明,掌握较多社会资源的群体的利益诉求,引起的关注度相对较高,并容易得到满足;而掌握较少资源的群体的利益诉求,引起的关注度可能较低,并难以得到重视。这就出现了利益诉求中的话语差别待遇。
更值得重视的是,弱势群体由于受到贫穷、文化素质不高、个体的分散化等多方面限制,其话语表达意愿容易被某些强势集团所操纵或利用,结果是导致弱势群体对制度参与的有效性缺乏信心,而更多转向依靠非制度化和非常规化的参与来表达其利益要求,如一些群体事件。这才是公众忧虑“马化腾一号议案只为企业代言”的更深层次的社会背景。
如何更好地促进公共利益,更完整地表达民众的利益,在个人、团体和阶层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平衡,是人大代表必须解决的一个难题。代表是“受托付的人”,并不仅仅代表自身的利益。正因为如此,公众更希望在“两会”的政治舞台上看到人大代表马化腾,而非CEO马化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