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省份,日前,我省要求每个省辖市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区)必须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把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水平列入均衡教育改革发展目标。
省政府要求各地重视特殊教育群体的教育需求,完善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建立残疾儿童少年确认、登记和组织入学制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改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2015年前,要使各省辖市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区)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添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改善办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