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张亚亚
“电视坏了,明明在保修期内,为啥还得掏200多元的材料费呢?”2009年11月,市民吴女士买了一台液晶电视,当时商家承诺整机保修三年。可如今电视出现了质量问题,还没过保修期,商家却要索取200多元的材料费,这让吴女士很不解。
商家告诉吴女士,虽然她买的这台液晶电视整机保修期为三年,但只有第一年才是“包修期”,后两年都是“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商家可以免维修费,但材料的成本费得吴女士自己掏腰包。
搞促销:商家纷纷延长保修期
临近春节,家电市场也到了销售的旺季。而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商家以延长保修期为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
在中州路某家电卖场,一则10年超长保修服务的冰箱广告格外引人注意。
“冰箱的使用寿命一般是10年左右,我们现在推出的10年超长保修服务,意味着冰箱享受‘终身保险’了。”工作人员介绍。而记者注意到,所有广告宣传语里,都只有“保修”二字,而无“包修”字样。
此外,也有一些商家承诺延长部分零部件的保修期限。在一家手机专卖店,商家承诺部分零部件保修三年。记者咨询得知,控制摇杆、排线等使用频率高、容易出故障的零部件,都不在保修范围内。
消协提醒:“保修”只免维修费
市消协工作人员说,“包修”与“保修”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商家以延长“保修期”吸引消费者是在跟消费者玩文字游戏。
据了解,“包修期”是指三包商品的“三包”有效期,一般家用电器、手机等商品的三包期为一年。在三包有效期内,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维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而“保修期”只是保证修理,是指非三包商品的“保修期”或者三包商品除去第一年以后的“保修期”。在这个期限内,商家为消费者维修商品,虽然不收取维修费用,但需消费者支付一定的材料费。
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购物时,要注意商家是否把包修期限写入产品说明书及包(保)修卡,最好要求商家对产品“保修”的具体项目、收费情况等出具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