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获悉,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洛阳市流域地表水体净化综合整治行动方案》。会议指出,地表水环境综合整治是我市提升环境质量、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重大举措,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市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同步改善的目标开展切实有效的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计划用2年至3年时间,达到4项水污染控制指标:市区污水将全部截流进入污水处理厂,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沿河主要乡镇建成污水处理厂或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所有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建成污水处理厂;所有涉水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此次整治行动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措施共7项。一是采取关闭、取缔、限期治理、停产治理等措施,以流域上游矿山采选、尾矿库、堆浸等行业为重点;二是对沿河渠道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三是建设和完善县城配套污水管网,实现县城污水管网全覆盖;四是建设沿河主要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五是建设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相应管网;六是对市区4个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七是完善城市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逐步实现城市区污水管网雨污分流。
■相关链接
一级A标准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