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郑州晚报》
9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为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客观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调整全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43元/工日调整到53元/工日,新的调整将从2011年3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后,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承发包双方可参照河南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指导价格和市场价格,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
此次调整将从2011年3月1日起执行,已签订合同并对人工费单价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合同中未对人工费单价进行约定的,未完成的工程将按新的人工费单价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