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自豪
牛群和冯巩有句经典台词:“对于所有的女人来说,一辈子听不完的话,就是我爱你。对于有些男人来说,一辈子想不完的事是,我爱谁呢?”这话还真说中了,有些家庭就毁于“情人劫”。
一项统计数据显示,离婚案件中涉及婚外情的案件已占到离婚案件总数的近40%。记者长时间关注高新区人民法院、西工区人民法院、宜阳县人民法院等法院的离婚案件审理工作,发现近一段时间,离婚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宜阳县人民法院韩城法庭2010年1月至11月受理民事案件共86件,其中离婚案件有60件,43个家庭的婚姻关系予以解除。
还有一组数据:这60件离婚案中,因婚外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的案件达23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38.3%!
“婚外情,游走于法律的边缘,严重违反了社会道德,使不少家庭受害。”宜阳县人民法院法官户青国告诉记者,由于家庭经济情况引发离婚的占42.53%。除此之外,婚外情占主要原因。
一些家庭由于经济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有些夫妻能同甘苦共患难,却不能共富贵长相依,夫妻一方不能抵制社会诱惑,生活腐化,发生婚外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
另一个导致离婚的重要原因是,两地分居导致夫妻感情出现隔阂。尤其是在农村,夫妻双方均外出务工的情况不少,共同生活时间少,客观上造成了婚姻双方当事人思想交流减少、感情差距拉大、共同生活的欲望降低,且新的生活空间使一些人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道德品质发生变化。
另外,有的打工者很少给家里寄钱或不寄钱,甚至根本不与家里联系,导致夫妻在情感和经济上的联系日益减少。这类离婚案占离婚案总数的32.82%。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结婚,婚姻基础差而离婚的占18.58%。因家庭矛盾、包办婚姻或其他原因导致离婚的占1.36%。
“调解!调解!再调解!只要有一点希望,我们就不会判决准予离婚。”高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刘勇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全社会都应当高度关注离婚问题,全力遏制离婚案件激增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