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8日电 (记者 刘铮 王希) 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根据新方法统计的70个大中城市1月份房价数据,其中60个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
根据新的房价统计方法,国家统计局不再公布全国房价涨幅平均数,每个城市也不再有统一的房价指数,而是分为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两个价格指数,其中新建住宅又分为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两个类别。由于统计方法进行了重大调整,1月份的房价数据与历史数据不完全可比。
从1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变动情况看,有3个城市的环比涨幅超过2.0%,分别是洛阳上涨2.1%,岳阳上涨2.2%,桂林上涨2.2%。环比下降的城市有3个,分别是重庆下降0.1%,泸州下降0.5%,南充下降1.7%。此外,北京上涨1.0%,上海上涨1.1%,杭州上涨1.7%,广州上涨1.7%,深圳上涨2.0%。
从1月份二手住宅价格变动情况看,有5个城市的环比涨幅超过2.0%,分别是成都上涨2.2%,唐山上涨2.1%,牡丹江上涨3.3%,温州上涨2.1%,平顶山上涨2.5%。环比下降的有3个,分别是重庆下降0.1%,秦皇岛下降0.1%,泸州下降0.3%。此外,北京上涨0.3%,上海上涨0.5%,杭州上涨0.3%,广州上涨1.2%,深圳上涨0.6%。
国家统计局解释说,由于网签数据从去年12月份起开始上报,前11个月数据缺失,今年1至11月份各月与网签数据同一口径的同比价格指数无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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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十六城市新房价格同比全部上涨
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同比价格上涨的有68个城市,下降的有2个城市。其中,涨幅超过10.0%的城市有10个。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28个城市中,价格上涨的有27个,占96.4%,下降的城市有1个,占3.6%。中部地区16个城市全部上涨。西部地区18个城市中,价格上涨的有17个,占94.4%,下降的城市有1个,占5.6%。东北地区8个城市价格全部上涨。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