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李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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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45785***6)
2011-02-21 10:17:10
路人甲:小新,小新,给你讲一件气愤的事儿吧。
晚报小新:别着急,慢慢讲。
路人甲:我家住在老城区东和街。前两天,我有个阿姨去老集买东西,走到大张门前,她看见有个卖工艺品的,觉得人家的东西不错,就过去了,也赶上那小摊儿前人比较多……
晚报小新:我似乎听出不好的征兆了……
路人甲:⊙﹏⊙b……她正在挑水晶球的时候,突然感觉身后有人,一回头,果然看见自己的衣兜里有一只手……
晚报小新:不用说,遇上“三只手”了。
路人甲:再仔细看,原来是两个40岁上下的男子。“不好,有小偷!”阿姨一喊,那俩小偷转身就挤出人群了。阿姨见状,赶紧摸兜看看是不是丢东西了。这一摸可不要紧……
晚报小新:兜里的东西都没了?
路人甲:她兜里多出一个硬硬的东西。
晚报小新:合着是来送礼的?
路人甲:阿姨掏出来一看,是个像钳子一样的东西。这玩意儿有30多厘米长,前面还用白胶布缠着。
晚报小新:这应该是那贼的工具吧。
路人甲:是呀!阿姨又翻了翻兜,确认没丢东西后打算离开。可就在这个时候,其中一个贼又悄悄拐了回来,一下子把她拦住了。
晚报小新:这是什么意思?
路人甲:那人大手一伸:“把东西还给我!”
晚报小新:嘿!这贼可是太无法无天了——不找你算账,你还找上门来要作案工具!
路人甲:阿姨当时气坏了,也没言语。结果这贼是蹬鼻子上脸,跟阿姨还商量上了:“要不,我拿10块钱,把那‘钳子’赎回去?”
晚报小新:不是吧,你那阿姨怎么做的?
路人甲:阿姨起初根本不想理他,结果这贼一路跟着她,眼神也是恶狠狠的。阿姨一方面有点害怕,另外又不想被他纠缠,就把那“钳子”掏出来扔在地上了。
晚报小新:这就“还”给那贼了?
路人甲:那贼捡起来,坐上同伙的车就跑了。
晚报小新:啊,这不是便宜他们了?
路人甲:是呀!我后来也跟阿姨说了,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把那东西交到派出所去。
(见习记者 李小勇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