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9日,本报刊发了《他们也需要一点点温暖》一文,报道了西工派出所交巡防大队一名民警、两名协管员在劝阻交通违法行为时遭西工区某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抗殴打一事。经查,打人者是西工区城建监察综合执法大队部分人员。昨日上午,我们从西工区政府纪检部门了解到,区纪检部门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经调查,2月8日上午,该区城建监察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对辖区店外经营进行治理。中午,执法人员在九都路小肥羊火锅店就餐并饮酒。饭后,该中队高某骑电动车行至九都路与解放路交叉口时,因违章与民警、协管员发生冲突。
随后,一中队中队长于某与同事姚某、徐某等数人赶到现场。冲突中,高某、徐某、姚某对两名协管员进行了殴打。
该区纪检部门称,执法人员工作期间中午饮酒,是区政府明令禁止的,且对抗民警正常执法,更造成了恶劣影响。
昨日,西工区纪检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作出顶格处理:给予高某留岗察看一年处分,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姚某行政记过处分。此外,对该大队副大队长、一中队中队长进行诫勉谈话。
同时,为了防微杜渐,西工区城建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有关违纪案件还将在全区内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