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山东省政协委员潘耀民在一份提案中称,馒头背后有“馒头税”,目前17%的馒头税设置税率过高,既不科学,还增加百姓消费的负担,更不利于食品安全。(2月21日《山东商报》)
目前的税制中并没有“馒头税”这一专门税种,潘耀民委员所称的“馒头税”,其实是一种形象的说法,是指对馒头征收的增值税。
潘耀民的另一重身份,即济南民天面粉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的身份值得关注。目前馒头出现高价,不能仅仅视作是17%税率的问题。但潘耀民介绍,现行馒头17%的增值税税率是20世纪90年代初制定的,20余年,税率没变,成本小变,价格大变,这些都是事实。
“馒头税”之所以引起很多人的关注和讨论,在于公众对于税改关注已久,期待已久。一个馒头到底该不该征税,到底该征多少税,起码应该听取、征求一下大众的意见。
坊间有句话说“不蒸馒头争口气”,体现在“馒头税”上,就是要听听各个层面,包括听听那些不蒸馒头的人的话,让他们参与到立法过程中来。公众对于税改的希望很多,但“开门立税”无疑最关键、最核心,税收是否合理也体现于此、决定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