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的资料照片。 (新华社发) |
| 已经辞职的原阿里巴巴B2B公司CEO卫哲的资料照片。 (新华社发) |
|
□据 新华社 搜狐网
因旗下“中国供应商”平台在国际交易市场诈骗全球买家,阿里巴巴B2B公司21日宣布:CEO卫哲、COO李旭晖辞职,B2B公司人事资深副总裁邓康明辞去集团CPO职务,降级另用。这次阿里巴巴组建以来最大的人事变动,在互联网引发了一波关于网络诚信的“余震”。
1 阿里巴巴:决定不艰难,业绩无影响
“这次的人事变动不小,但公司下这个决心并不难。”阿里巴巴集团资深副总裁王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中国供应商”是阿里巴巴国际平台的一项服务,企业可借助“中国供应商”向海外买家展示产品,将产品打入全球市场。阿里巴巴查实,2009年和2010年,共有2300多家“中国供应商”客户涉嫌欺诈。
阿里巴巴发布的公告中称,绝大部分涉案的商户店铺均为特意设立的,以诈骗全球买家。这些店铺通常提供高需求的消费电子产品,并以极具吸引力的价格、较低的最少购货量和相对不安全的付款方式进行交易。
阿里巴巴称,有近百名销售人员及部分主管、销售经理需要对其故意或疏忽地容许诈骗负直接责任。尽管作为第三方平台,阿里巴巴并没有很大的法律责任,但仍拿出了170万美元对2249名受害者进行赔偿。
“‘客户第一’的价值观意味着我们宁愿没有增长,也决不能做损害客户利益的事,更不用提公然的欺骗。”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在21日发出的公开信中说。
人事变动的相关公告发出时,港股周一已经收盘。阿里巴巴B2B公司股价周二低开低走,全天下挫8.63%,报收15.24港元。
对于高层变动引发公司业绩受挫的担忧,阿里巴巴集团董事蔡崇信说:“每宗诈骗个案涉及受骗买家的付款金额平均少于1200美元,即便评估赔偿,也不会对财务业绩造成实质性影响。”
2 自曝家丑释放诚信信号
阿里巴巴的人事变动成为21日晚的微博热议话题,相关微博、评论超过30万条。尽管有不少网民怀疑马云此举背后的真实意图,但绝大多数网民对阿里巴巴重建网络诚信的决心深表赞同。
微博博主吴鹰认为,阿里巴巴此举可谓极其严厉,“不必去计较真相如何,为这个理由、发出这个信号就是一个有影响、有社会责任的公司应该做的事,应该为之叫好,鼓励!”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郭继强认为,阿里巴巴此次的人事变动暴露了互联网行业尤其是电子商务的乱象。但应当以更加平和的心态接纳企业“自曝丑闻”。”郭继强说,在国外,自动披露被视为企业对社会负责的做法。
“阿里巴巴自曝的欺诈行为让我感到震惊,但同时这也体现出大企业的勇于担当。” 互联网分析人士方兴东认为,阿里巴巴辞退管理层好比当年温州“火烧劣质鞋”,将对整个互联网行业起到警示作用。
互联网分析人士胡延平对记者说,前两年,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淘宝网和支付宝发展较快,而阿里巴巴B2B表现一般,主要原因就是 “中国供应商的欺诈行为及廉价低质使得其形象一直不佳,这让阿里巴巴的发展遇到瓶颈。”
“事实上,整个中国电子商务企业在海外市场方面的压力普遍较大。诚信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如果中国互联网行业不能够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很可能被海外市场抛弃。”胡延平说。
3 马云“刮骨疗毒”的警示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显示,我国去年共有4500万网民遭受网络欺诈,损失金额达76亿元。调查还显示,35.2%的网民对互联网诚信状况感到不满。从搜索引擎竞价排名到网络购物频陷“假货”泥潭,诚信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网购的软肋。
作为国内电子商务最新的舶来品之一,国内团购网站在2010年迅速扩展为“千团大战”的局面。然而,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0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关于团购诚信与认证的呼声已经日渐高涨,缺乏监管、商家追逐眼前利益等使得团购再次面临互联网的诚信软肋。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罗云认为,互联网急需一个公正的第三方信用评价和监管机构,不但接受买家投诉,也定期检查像阿里巴巴这类交易平台的规范性,解决自我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或者不公现象。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蔡崇信表示,阿里巴巴将考虑请第三方公司来帮助阿里巴巴共同进行认证审核。“但确实有一些供应商想办法钻漏洞躲过了认证,而且我们也发现,我们有部分员工默许甚至直接参与、协助。”
不少分析人士认为,最近几年,中国的网购市场每年以百分之百的速度增长,得益于诚信体系的建设。电子商务是商业诚信最大的受益者,所以也应该成为重建诚信体系的领跑者。
“马云的‘刮骨疗毒’应该视作对整个互联网诚信问题的一次警告,如何营造诚信,是未来各种互联网平台竞争的关键。”方兴东说。
■相关链接
以收押金为名骗外商
福建媒体报道了韩国客商权先生的受骗经历,权先生到厦门已有多年,前阵子,他的几个客户急需一批毛豆油,需要他联系购买。
2009年7月18日,权先生在阿里巴巴找了几家供应商,这几家公司都提出:如果要去他们的工厂看货,客户要先表示一些“诚意”,先交2万元的“押金”或“保证金”。
“以前做生意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货的影子还没见到,就要交2万元!”权先生说。但是,供货商口气很不好,如果权先生不交“押金”,就一切免谈。权先生心想:难道这是该行业的“潜规则”?
权先生考虑了三四天,最终找到一家名为“福建润香来油脂有限公司”的龙岩公司,对方同样提出要交1万元“押金”。经商多年的权先生还是多留了个心眼儿,托在龙岩的朋友了解一下该公司的具体情况,朋友回复说问题不大,他才稍微放下了心。
7月24日,权先生带着两个客户从北京回到厦门,和这家公司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双方谈妥25日早上去龙岩工厂看货,对方还提出会派专车接人。24日下午,权先生把1万元“押金”汇到对方账户上,“我们去银行汇款时,发现对方的账户是个人账户,而不是公司账户。我觉得有些奇怪,但由于急需这批货,就顾不上想太多了”。
然而,第二天权先生和客户苦苦等了一个早上,对方始终没有出现,电话也联系不上,甚至连网页上的信息也被删除了。这时,权先生才意识到上当了,马上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