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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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前,2万元2年期国库券“被压箱底”了,如今找到了,却没有了兑付单位。刚刚因巨款失而复得欣喜不已的刘先生捏着手里的单据又陷入苦恼:这错过兑付期的国库券难道就成了废纸?
昨日,在刘先生那里,他向记者展示了一张有些发黄的国库券单据:在这张由“洛阳市证券公司1994年4月4日”开具的“证券交割单”上显示有“94两”“合计每佰元单价100,面额20000,实收金额20000”等字样。
据刘先生讲,她爱人1994年到当时位于西工区解放路上的“洛阳市证券公司”购买了2万元国库券,期限是2年,后来多次搬家,就不知把这张单据放在哪里了,他们多次寻找也没能找到。去年7月,孩子上大学急需用钱,翻箱倒柜,才终于在箱子底部找到了这张单据。
万分惊喜的刘先生首先想到的是卖债券的“洛阳市证券公司”,但经多方询问,得到的答复都是“洛阳市证券公司”已不存在,这2万元也就无从兑付了。
这失而复得的“压箱底钱”会不会是一场空欢喜?面对记者,刘先生和妻子都是满脸沮丧。
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认真看过记者所持的“国库券单据”复印件后说,刘先生遇到的情况比较少见,建议刘先生到现在的东海证券,如果能从原先“洛阳市证券公司”的档案中找到相应的“证券买卖交割单”存根,就能得到兑付。
不过,他强调,按规定,未能在兑付期内及时兑付已到期的国库券,过期是不加计过期部分的利息的。
另外,记者了解到,我市居民手中如果有错过兑付期的实物国库券,可以到工商银行洛阳分行、农业银行洛阳分行兑付,同样是不加计过期部分利息的。因此,记者也提醒广大国债投资者要留意自己手头上的国库券,一旦到期就应该及时去兑付本金和利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