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二审稿,积极回应民意,对原草案中纳税额度作出大幅度调整,降低了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乘用车的税额。
去年10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车船税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并全文公布了草案内容。根据该草案,大多数车主的税收负担将会加重。草案内容一公布,舆论哗然,一个月左右时间,民众提出了近10万条意见。其中一半以上意见是应当降低税额。
难能可贵的是,对这样的民意压力,立法者作出了积极回应,进行了顺乎民意的修改。这两点值得今后立法时借鉴。吸纳民意的前提,是让民意充分表达。
税收立法与其他领域的立法,原本是有区别的。税法是要直接从民众的口袋里拿钱,这就需要获取民众充分的理解———没有人愿意不明不白地缴税。获取民众理解和支持的唯一办法就是通过立法民主的方式,在制定税法的时候就进行充分的沟通、征求他们的同意。
在这一点上,立法机关应当区别对待税法与其他法律。税法没有太多专业性,说白了就是政府准备征多少钱、怎么征的问题。这样的问题,更多地应由政府与民众之间讨论决定。既然是这样,从政府具有立法意图的那一刻,就应当让民众介入决策过程,民众也完全有这样的能力。
那么,民众如何参与?最好的办法是,立法机关提前公布税收立法的意图,让民众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充分表达意见。也就是说,在目前的立法程序基础上,可以设立一个前置性预备程序,让民众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并将其融入法律草案中。
假如有这样一个程序,提交给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与民众的希望之间的差距就会较小,在后续的立法环节中也就能够顺利通过,避免大幅度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