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车船税法,规定乘用车车船税按排气量划分为七档征收。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规定,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基准税额为60元至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60元至66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660元至120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1200元至24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2400元至3600元;4.0升以上的年基准税额为3600元至5400元。
乘用车是指核定载客9人或9人以下的小型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