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交易,但不是所有的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都可以上市交易,千万不要只贪图便宜而买卖法律规定不得上市出售的房屋,这种房子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而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曼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