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的提高传递出一个重要信号:以减轻中低收入者负担为重要内容的个税改革将在“十二五”期间继续推进,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将进一步增强。
政府把今年民生第一件实事锁定为个税改革,既是民心所向,也是势在必行。全国政协委员黄海说,我国多年来税收收入增速高于GDP的增长,也高于中低收入人群收入的增长速度,现在已到了个税上给工薪阶层减负的关键时候。
目前我国个税征收中还有不少问题,诸如,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对包括工薪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在内的11个征税项目采取不同计征办法,致使很多高收入甚至富裕阶层缴纳的个税比重相对较低。同时我国实行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过于复杂,而世界上多数国家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现行的税率设计、税制模式等都面临优化和转变的需要。
我国个税改革的方向和趋势正日渐清晰,那就是加强税收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调节贫富差距,而不是增加税收收入;让中低收入阶层受益,而不是使他们成为缴纳个税的主力军。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