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在卖场选购平板电视。
| |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发出公告,将平板电视机商品纳入《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调整范围,将平板电视机商品的整机和显示屏等主要部件纳入《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市消协有关人士表示,这将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协:今后有规可依了
市消协的相关工作人员说,以前他们遇到消费者关于平板电视机质量问题的投诉时,由于缺少“三包”规定作为依据,只能与商家协商解决问题。今后遇到这类问题就有规可依了。
据了解,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将平板电视机商品纳入<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调整范围的公告》,等离子电视机整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显示屏、驱动组件、逻辑组件、高频调谐器等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3年;液晶电视整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显示屏、背光组件、逻辑组件、高频调谐器等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3年。平板电视机“三包”有效期从销售者和消费者约定的送货、安装、调试全部结束之日起计算,不需要送货、安装、调试的商品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三包”期内,平板电视机维修服务必须使用符合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新配件。上述规定已于2011年3月1日正式施行。
销售人员:工作更好做了
“今后,平板电视的销售工作更好做了。”解放路附近一家家电卖场的销售人员说,以前各品牌平板电视售后服务承诺各不相同,作为销售人员只能按照产品说明书上的承诺向消费者介绍,非常麻烦。现在好了,只需告知消费者产品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就可以了。
王城公园附近一家家电卖场的负责人董先生说,等离子电视、液晶电视等平板电视产品被列入国家“三包”规定范围,会更方便商家与厂家协调处理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纠纷。
消费者:不必担心“修不起”
市民杨女士说,自己在2009年9月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今年2月,这台电视因液晶屏故障需要维修,而厂家却以“液晶屏1年保修期已过”为由,让杨女士支付4000元更换新液晶屏。算了经济账后,杨女士只好花4000余元买了一台新电视。
“今后有了平板电视‘三包’规定给咱消费者撑腰,再也不必担心平板电视买得起修不起了,这个周末我就去买一台液晶电视。”市民刘先生说,家中的老式电视机已经用了近8年,他之所以没将其换成平板电视,就是担心此类商品没有保障。现在,他终于可以放心地购买新电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