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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洛出书处”的保护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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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3 月 7 日 星期    【打印】  
河洛文化传承大家谈
加快“洛出书处”的保护开发
□冯合理
  “洛书”是河洛文化的精髓及核心之一,曾被认为是古文明的曙光,它的历史地位和时代价值尤为重要。河洛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源头,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和主流,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和炎黄子孙的根。

  《易经·系辞上》载:“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古人道出了“洛水出洛书”的定论。伏羲、黄帝、大禹等都有与灵龟负书有关的传说。《后汉书·五行志》载:“禹治洪水,得赐‘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据历史记载,“洛书”古迹就在洛宁县境内的洛河边上。

  在400余公里长的洛河沿线上,唯洛宁县长水乡西长水村有专记洛书之源的两通“洛出书处”的古碑。据专家考证,一碑为汉魏碑,因年代久远表面部分已风化,现剩一“洛”字。一碑为清雍正年间河南尹张汉所书而立。

  目前,“洛书”古迹亟待抢救、保护开发,社会各界十分关注此事,尽管当地县、乡两级政府十分重视,但因财力不足等因素,一直未能对其进行更加完善的保护。人们期待着“洛书”古迹能尽快完善各项功能设施,既能营造悠久历史文化氛围,又能体现独特的山水地理特色。使厚重的古文化得以挖掘,使古迹得到更好的保护。我们期待着一个庄严、大气、亮丽的新景区给洛阳增光添彩,早日呈现在世人面前,让洛书文化发扬光大,造福人类,推动我市旅游产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作者单位:洛宁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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