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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5版:家·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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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电 分清“包修”和“保修”
2011家电博览会: 科技赋予家电新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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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服务承诺规范》有望推出
家电旧换新 明年接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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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3 月 18 日 星期    【打印】  
中消协、中国家电服务维修协会发布消费警示——
买家电 分清“包修”和“保修”
  针对内容纷繁的产品维修服务保障承诺,近日,中消协和中国家电服务维修协会联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产品时,一定要注意家电产品维修服务政策,分清“包修”和“保修”。

  中消协提醒消费者,务必分清“包修”和“保修”责任。尤其要对“保修”政策或承诺的条款多加注意。

  “包修”责任由国家特别规定。“包修”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为三包)责任和义务,由企业免费提供,而且指明是最低限度。而“保修”责任企业自定,是企业对自身产品和维修服务提出的责任条款的阐述,要一条一条地仔细阅读。

  中消协提醒,对企业提出的“保修”条款,一要注意产品“保修”的品类名称、责任范围;二要注意“保修”的有效期限;三要注意“保修”的主要部件名称和故障的责任范围;四要注意索取有效的“保修”凭证;五要注意费用约定;六要注意特定产品的“保修”要求。

  中消协和中国家电服务维修协会建议,消费者应选择正规的维修服务机构进行维修,并呼吁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对有意混淆“包修”和“保修”欺骗消费者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锦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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