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物价部门了解到,我市食盐价格保持不变,敞开供应。
昨日,我市各级物价检查部门派出执法人员到市区各商场、超市以及各县(市)市场,掌握食盐供应情况,制止价格违法行为。
市物价检查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食盐属政府定价管理商品,如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物价部门将从重、从快处理。出现部分市民抢购食盐的情况,不排除有人故意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一经查处,市物价检查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不能确定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市物价部门提醒消费者,如果发现商户囤积居奇、趁机涨价,可拨打物价部门投诉电话12358或市盐业局投诉电话63173254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