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4个10多岁的少年想“找点钱花花”,于是持刀抢劫得了2.5元钱。他们用抢来的钱在街边买了小吃,还没吃完,就被闻讯而来的警察抓住了。
据老城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的民警介绍,这4个少年都是宜阳县人,年龄为14岁到17岁,其中两个是在校学生,两个在我市老城区打工。
20日,4人在老城区见面后,想通过抢劫来获取钱财。经过一番筹划,他们带了一把40厘米长的砍刀和15厘米长的黑色跳刀,在老城区南门口街一带寻找目标。
当晚,11岁的男孩阳阳(化名)带着表妹去吃晚饭。吃完饭后,阳阳和其表妹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准备抢劫的4个少年。在这4人的威胁下,阳阳将身上剩的2.5元钱全部交了出来。待4名少年离开后,阳阳迅速报警。
之后,4名少年拿着抢来的钱在马市街与金业路交叉口附近买炸鸡柳吃。令他们想不到的是,买的炸鸡柳刚吃到嘴里,他们就被警察抓住了。
据民警介绍,4名少年作案前有预谋、有分工,属于结伙作案,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目前,4名少年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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