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3月22日正式对外公布的信息,发改委已于3月16日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发改委此时出台这一规定,其深层目的有二:一方面是针对房价和成交量仍在上涨的三、四线城市,来弥补限购令遗漏城市的房价调控真空区,因为只有对房价仍有上涨动力的城市,房价公示才有作用;另一方面,也是对各地3月底前出台房价调控目标的一个配合战。
据调查,今年以来,35个限购城市之外的大量三、四线城市,如常州、唐山等地,其商品房投资与销售仍然火爆。甚至包括一些限购政策执行并不严格的二、三线城市,房价上涨趋势也很明显。这些城市一旦进入楼市“上攻期”,因为管理体制不及一线城市规范,更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蓄意哄抬房价的行为,因此及时规范十分必要。
不过,更多业内人士想到的是开发商是否还有变通做法来软化政策威力。“现在楼市有这样一个潜规则,大家会在定价的时候定得比较高,为以后的涨价留出空间,过程中会选择打折的方式销售,市场好,折就多打一些,市场不好,折就少打一些。”一位业内人士称。
高策顾问董事长李国平表示,发改委此次出台的政策本质上是管理价格而不是干预价格,开发商可以采取很多对策。
尽管如此,业内仍然对不断出招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给予较高期望。有专家预计,包括限购令和房价公示等政策,如果全部执行到位,2011年,全国一、二线城市购房需求将剩下不到20%,预计绝大部分城市全年成交量下跌至少在70%以上,多数城市房价跌幅将超过20%。
“目前政策方向是很稳定的,就是保持对房地产的高压姿态,这在年内肯定不会放松。考虑到需求减少、资金压力增大,房企今年的盈利形势仍然不明朗。”中国房地产研究协会高层表示。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