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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家发改委“明码标价”的商品房销售要求,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将物价部门纳入了房地产调控监管机构的阵营当中,对规范房地产销售、打击“捂盘惜售”将起到积极作用。
“成交均价”将成历史
对于普通购房者而言,购买某一楼盘的商品住房时,重要的价格参考多是该楼盘的成交均价。不过,开发企业公布的“均价”或是开盘时的“起价”,往往与实际签约时的价格不同——通过“捂盘”、“多次放盘”或其他方式,开发企业可以人为地制造销售紧张气氛,借机涨价,从而使得很多购房者的实际购买价格大大超过宣传时的“均价”和“起价”。
新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抑制部分开发商的违规行为,特别是在开盘销售中,根据客户数量而随意加价的行为会得到有效遏制。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说:“这有利于楼市调控的落实。一套一标价也避免部分开发商利用‘均价’或者‘起价’等数据吸引客户,制造楼盘热销的假象。”
物价部门介入房地产调控
其实,对于房屋销售价格制定的问题,国务院多次出台过政策,规范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为销售价格设上限。不过此前的商品房价格管理多集中在房管部门,物价部门并没有参与其中。
上海易居房地产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国家发改委此次出台的规定,与此前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最大的不同在于:“不像以往通过房管部门的条线进行管理,而是从物价管理的条线对房屋销售进行监管和控制。”
由于规定明确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这意味着除了住建部门、土地部门、房管部门之外,地方物价管理部门将正式介入到房地产调控当中。
在杨红旭看来,物价部门参与房屋价格的监管,从管理机制上讲延展了管理的纵深和条线,是房屋销售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普通购房者而言,在与开发企业发生价格上的纠纷时,又多了一条投诉的渠道。”杨红旭说。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