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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监督“给力”,还是侵犯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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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3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是监督“给力”,还是侵犯隐私?
武汉曝光部分不文明市民名单引发争议
  被媒体曝光的乱穿马路市民。
  □据 新华社

  “乱闯红灯、乱停车辆、乱穿马路、乱扔垃圾”的40名江城市民被武汉地方媒体曝光后,社会各界给予强烈关注,并引发媒体和网友的讨论。

  武汉这一举措究竟是监督“给力”,还是侵犯隐私?记者日前就此进行了调查。

  1 曝光现象成网络热点

  “乱闯红灯”等不文明现象,是江城市民近年投票评选出来的“十大陋习”。这些陋习虽屡遭诟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呼吁严加监管,但屡禁不止。

  武汉市在今年市“两会”后,决定广邀媒体参与监督。在进行广泛宣传之后,3月19日武汉在地方媒体公开曝光了“10名开车乱闯红灯者名单”“10名乱停车辆者名单”“10名乱扔垃圾者名单”和“10名乱穿马路者照片”。

  首次被曝光的40名市民是随机抽取的,分别被交警、城管等部门处罚或教育过。曝光内容包括被处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车辆号牌及违法地点、时间等,照片为相关视频截图。

  武汉不文明市民被曝光后,全国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转载,数万名网友参与讨论,一些平面媒体先后发表评论,甚或辟专栏参与论争。

  “曝光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武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干小明说,“这一举措是为了给建立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全方位提高市民素质造势。”

  “城市居民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代表城市形象。”武汉市文明办主任严宏说,近年武汉三镇有5000多个建设施工工地,“提升市民素质”已成为武汉“改善环境”的当务之急。

  严宏说,曝光只是一个序幕,今后还将针对一些突出的不文明现象持续推进,下次曝光的可能就是“乱倒渣土”“高空抛物”等现象。

  2 是否侵犯隐私成争论焦点

  一些媒体、网友及众多武汉市民认为,武汉的做法“很给力”“很过瘾”,让不文明市民在媒体上“露脸”,真可谓大快人心。网易山东省泰安市网友“树底下晒太阳”说,“不以恶小而为之”,说了千百年,白说了,说了也没用,还是得像这样“狠狠地教训那些没素质的人”。

  武汉市民李勇说,现在城市越建越美,越来越干净,但总有一些人不自觉。他每天开车到汉口上班,总能看见一些在车上吃早餐的把自己吃剩的方便盒连同垃圾随手扔到车窗外,政府早该想办法管一管了。

  一些报纸、网络评论认为,当罚款、教育不足以约束少数人的侥幸和从众心理时,曝光的震慑和监督,就成了一种由外在监管转向个体内在触动的手段,其效果和意义都将是巨大的,会使公众自觉审视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但也有网友评论认为,我国现有法律没有准许执法部门曝光被处罚者名单及其个人信息的规定,按照“法无授权皆禁止”的原则,曝光可以说是于法无据,是公权在“闯红灯”。

  还有评论认为,武汉此举侵犯了被曝光者的隐私,这种牺牲市民“面子”治理城市“面子”的方法“欠妥”。

  也有人认为此举超出了法定处罚范畴,对个人的肖像权、隐私权,乃至其学习、生活、工作发展均可能产生伤害。即使是对犯罪嫌疑人、醉酒驾车者等也不能随意曝光的情况下,对“罚款50元”一类的行为进行曝光,似乎过于严厉或有失公平。

  3 专家:曝光无可厚非,但不宜过于提倡

  “曝光社会陋习与公权无关,无可厚非。”武汉法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伟认为,“从行政法来看,曝光并不是一种执法行为,而是一种引导市民向善的积极举措,与行政法不冲突;曝光让社会公开谴责有违社会公德的现象,是强化社会监督的一种手段,与侵犯市民隐私无关。”

  知名法学专家、中南财经大学乔新生教授说,“用曝光的方式惩戒不文明现象虽然于法无据,但无须大惊小怪”,曝光利用人们的自尊心和面子观,是一种有效扼制社会不良现象的方法,在古今中外也很常见。

  但也有专家对此提出异议,担任律师的何韵铭说,政府调整社会关系的方式除强制措施外,还可采取教育手段,曝光本身就是一种教育方式,但是曝光这种教育方式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宣传的“要保护人格尊严”有冲突,且做法略嫌偏颇,不宜过于提倡。

  还有专家认为,医治公共领域的顽疾,政府不应指望短平快的大剂量猛药,而应从自身监管上找差距,在提高公共管理水平上下工夫。如一些交通违法行为的存在,应检讨交通规划合不合理、红绿灯设置有没有缺陷、路标指示清不清晰等。

  ■相关链接

  西安市民抓拍到交通违法行为可获奖励

  为给西安世园会营造文明交通环境,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3日向全城发出“不文明交通追击令”,邀请、奖励市民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西安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市民能参与到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现象的“拍客”行列,用这种形式,提醒交通参与者能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对于公布的不文明交通影像资料的拍摄人,支队还将进行奖励,并将这些影像资料作为反面教材曝光,所拍摄的违法行为究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哪一条,诚邀市民参与竞猜。

  对于拍客提供的交通违法资料,要求能及时真实,并能帮助民警确认违法者的违法行为。比如,举报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和不按规定变更车道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拍摄者提供的影像资料,能够清楚地反映车辆的违法全过程。

  据介绍,西安交警支队将把市民记录的有损西安文明交通的行为向社会曝光,但同时将严格保密拍摄人的身份,对影像资料收集和分析整理后,在第一时间将其转至各辖区大队,这些被筛选出来的影像资料,将会作为交通违法处理的参考依据,并派民警核实处理。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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