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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市民,今后要“一周一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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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3 月 26 日 星期    【打印】  
看看谁在乱穿马路、乱翻栏杆、乱闯红灯、乱停车辆、乱抛杂物……
不文明市民,今后要“一周一曝”
□记者 郑凤玲 通讯员 康留国
  本报讯 如果您以前总以为过马路时翻个栏杆、开车时闯个红灯不是啥大事儿,那您可要注意了。您的这些不文明行为,很可能被媒体曝光,被全市人民看到。

  25日,记者了解到,为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将组织市属新闻媒体和市民对影响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举报。这次活动主要整治乱穿马路、乱翻栏杆、乱闯红灯、乱停车辆、乱抛杂物5种不文明顽症,具体做法如下。

  市公安局负责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取证、查处,每周一次向市创建办提供“乱闯红灯、乱停车辆、乱穿马路”的市民各20名,内容包括其所属单位或车辆车牌号、违章图片及处理意见。

  由市城管局负责对“乱扔垃圾、乱倒拉圾、乱贴乱画”等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理,由市水务局负责对“沿河、沿渠倾倒垃圾”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理,由市公路局负责对“沿公路倾倒垃圾”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理,由市园林局负责对“沿绿化带、公园、广场倾倒垃圾”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理。

  每周五上午,这些被拍到的不文明行为由上述单位上报到市创建办,由市创建办初审后,在新闻媒体上给予曝光。自媒体曝光之日起3日内,被曝光单位和个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对其依法依纪给予处理。

  如果您发现身边有不文明行为,可发邮件至lycjxc@126.com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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