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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 | |
不久前,贾平凹、韩寒等知名作家声讨百度文库盗版使得网络侵权再度陷入舆论漩涡。3月24日,百度文库与出版界代表为解决侵权纠纷进行的谈判破裂,意味着这一侵权纠纷可能走向法律程序。记者采访发现,利益分享机制失衡、法律威慑不足、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使得网络知识产权纷争不休,版权人的利益难以保障。
资料分享?还是侵权盗版?
3月15日,贾平凹、韩寒等50位作家公开发布《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言辞激烈地指责百度文库“偷走了我们的作品,偷走了我们的权利,偷走了我们的财物,把百度文库变成了一个贼赃市场”。两天后,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加入“战团”,公开声援文学界维权的呼吁和行动。
这使得百度再次陷入知识产权侵权的争议。此前,盛大文学亦曾起诉百度文库侵权,称“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
面对作家们的“炮轰”和“声讨”,百度对外宣布,文库只是一种资料分享模式,因而并未侵害他人权益。所有的文稿、档案等资料均来自网友上传,而百度本身并不上传侵权的书籍和作品,因此也就不构成所谓“侵权”。
记者发现,百度文库首页上“和万千网友分享文档资料”的口号并未随着争论升级而有所改变,但是其文档分享数量则有所变化——3月21日,共享文档为20409963份,到26日则下降为18966311份。
上海福一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周宾卿认为,百度文库对作品实施了分类等编辑加工行为,因而它承担了内容提供商的角色,需要对内容产品负法律责任。况且,百度文库页面上发布广告,百度文库并不是一个“文档分享平台”,而是商业经营平台。根据法律规定,不能拿未经授权的作品来盈利,否则就属侵权行为。
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陈乃蔚教授也认为,根据国际法律公约,未经著作人许可,提供网络平台供他人上传、阅读、下载,无论是网络平台提供者还是上传者,都涉嫌侵权。
作家们在声讨书中呼吁,停止这种“杀鸡取卵”式的免费分享资料模式。
利益严重倾斜 公众意识淡薄
“此次作家们与百度的侵权纠纷实质是利益争夺。”业内相关人士表示。
此前,盛大文学CEO侯小强曾表示,百度盗版给盛大带来的损失一年超过10亿元。
“百度方面否认侵权,是不想把嘴里的美食吐出去。”周宾卿说,“问题的症结就在于百度公司能不能有效平衡各方利益,百度文库文档分享模式只兼顾到网站、读者的利益,却把版权人的利益排除在外,这种商业模式是在钻法律空子,是不能长久维持下去的。”
而除了相关方的利益之争,我国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薄弱以及对网络“免费午餐”的偏爱,也是“百度式侵权”屡犯不止的原因。
不过,也有受访者赞成付费阅读,但认为要结合网络平台特点收费。如果一本纸质畅销书卖20多元,而网络平台阅读只需支付几元钱,那么很多网民还是愿意迈向“付费时代”的。
网络知识产权路在何方?
近年来,我国图书、音像领域关于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和维权行动从未停止,虽然侵权不止、维权艰难,但在这一次次的“拉锯战”中,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逐渐成为社会共识,网络“免费午餐”时代或许将渐行渐远,付费阅读、付费观看将成主流。
在50位作家向百度发难的同时,由乐视网发起,腾讯、迅雷、暴风影音等7家视频网站加盟的“电影网络院线发行联盟”宣布,将建立电影收费在线播放平台。这标志着我国互联网收费点播发行模式开始迈向成熟。
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朱国华表示,相关行业主导部门应行动起来,倡导良好的商业文化,旗帜鲜明地反对“盗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应审视技术变革的步伐,加快修改完善。
陈乃蔚认为,法律法规是协调各方的最有力工具,一定要加大对盗版侵权者的处罚力度。“只有在法律的威慑下,百度等强势网站才会考虑把诱人的蛋糕切分给原创者”。
还有业内专家认为,除了法律法规的完善,要彻底解决侵权纠纷,关键是要建立一种成熟的商业模式,这一商业模式须兼顾创作者、读者以及网站等三方利益。
■最新进展
百度文库声明“抱歉” 作家声讨联盟不接受
□据 《长江日报》
26日下午,百度文库发表不足300字的声明,就“伤害了一些作家的感情表示抱歉”,并表示3天内彻底处理文库中文学作品类侵权文档。
同时,百度文库称“此前没有任何广告或盈利”,以后会“把大部分收益回馈版权方”。
但百度的这一举动并未得到包括作家、出版商及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在内的声讨联盟的认可,大家认为这是一次毫无诚意的道歉,让人无法接受,维权行动将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