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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点鼠标,您就是富翁!”“坐在家里,也能赚钱!”当人们浏览网页时,往往会被一些不起眼的电子小广告所吸引。不过,公安、工商部门和专业人士提醒,那可能就是深不可测的网络传销陷阱。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联合中国反传销协会今年3月发布的《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国内参与网络传销的人员超过4000万,经工商查处公布的涉案金额达60亿元。专家认为,在公安、工商加大打击“火力”的同时,增强民众自我保护意识已刻不容缓。
传销穿上网络“马甲” “暴富”骗局令人咋舌
《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公布的各类网络传销手法中,曾经轰动一时的“法国蝴蝶夫人”涉嫌非法传销案,就属于穿上网络“马甲”的一种恶性传销。通过拉人头、高额返利等形式,“法国蝴蝶夫人”在短短几年内发展会员6万多人,遍及全国29个省区市,涉案金额高达3.35亿元。
曾就读于湖南长沙某大学的左姓青年回忆说:“2009年,我在广西打工的表哥打电话告诉我,说帮我找了一份工作,是搞电子商务,起薪1800元,还有提成。我毕业一年多还没找到工作,去之前我还在网上查了表哥所说的公司,网上资料显示这家公司很正规。”
他回忆道:“我一到广西就被‘蝴蝶夫人’的组织‘控制’起来了,带的5000元钱很快花光了,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传销,可为了翻本,我骗父母先后从家里和亲戚朋友处东挪西借,又凑了5万多元钱,家里仅有的储蓄都给我了。可是最后,这些钱全都打了水漂。”
网络传销“花招”多 上当人群不断扩大
《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指出,“想在家创业、想快速致富、失业或是意志薄弱”的人群往往更容易陷入网络传销。非法传销分子一般从急于就业的大学生、互联网知识相对淡薄的农村居民以及传播条件便利的淘宝网店店主入手,发展下线,其手段较传统传销更隐蔽。
《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罗列了三大网络传销的推广“花招”:
一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即借助互联网平台推销实物产品,靠发展下线营利,但这种模式过于明显,已经被非法传销企业与不法分子逐渐抛弃。
二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主要是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收发电子邮件、在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
三是利用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其传销载体主要为购物网站。网站内容中可能包括: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等,注册用户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人民币,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用来使用网站平台。而且,成功加入该网站后,即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并可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等。
民众自我“免疫力”待提高
3月23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工商公安机关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相关内容显示,“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已被有关部门列为重点打击目标。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刘春泉建议,现在网络传销的手法越来越高明,往往将服务器设在国外,难以确定网络犯罪的管辖权,不妨确立“谁先受理、谁先管”原则,要求当地相关部门依法严惩。由于大学生渐成网络传销“主力”,刘春泉认为最重要的还是通过普法教育,帮助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认清“网络传销”和“网络营销”的区别,提高他们的理性判断能力,克制贪欲。
据了解,上海、湖南等省市已加大了对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去年,上海正式启动“防止传销进校园”系列活动。工商部门提醒,学校等有关部门要帮助学生认清非法传销活动的特点及惯用手法,增强他们辨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