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关于小化工厂、小炼金厂污染伊河的报道引起了市民对水资源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进入“十二五”,我市要如何整治水环境以确保水资源的清洁、安全?昨日,记者采访了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
据该负责人介绍,在今后的两三年里,我市各区域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将得到逐步完善,全市地表水环境彻底消灭劣V类水质,洛河、伊河水质进入市区前稳定达到Ⅲ类,流出市区后稳定达到Ⅳ类;全市地表水出境水质达到Ⅳ类,达标率在90%以上。届时,我市的水将会更清。
1 64个排污口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污水处理厂是城市污水的过滤器,能够对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保护水资源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2013年11月底前,涧西污水处理厂、瀍东污水处理厂将完成预处理系统及脱磷脱氮系统改造,洛南新区污水处理厂及伊洛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也将建成并投入使用。
“届时,以上4家污水处理厂都会具备脱磷脱氮能力,污水排放可达到一级A标准。”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按照整体规划,我们将首先把河渠沿岸的64个工业排污口和工业生活混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以保护河渠水质。”该负责人说。
另外,洛河以北地区,将把王城大道污水管道接入涧西污水处理厂,修建新街-洛河北岸-瀍东污水处理厂污水干管;洛河以南地区将修建龙门大道-洛南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总干管,并将安乐、关林污水截流至洛南新区污水处理厂。
2 二级处理、人工湿地保护县区水质
想保护河流水质,首先要提升各县(市)区的污水处理能力。根据各县情况,2012年11月底前,确保洛宁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宜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偃师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能建成投用;2013年10月底前,伊川县伊河以东县城污水处理厂、嵩县伊河以东污水处理厂将建成投用。
该负责人称,对于县(市)区及沿河乡镇的排污口要加强检查,确保辖区内重要干流及一级支流两岸、饮用水源周边的排污口达标排放或接入污水管网。
据介绍,沿河主要乡镇污水处理将主要采取建设二级污水处理厂或人工湿地等措施,实现沿河主要乡镇污水的集中处理。
2012年11月底前,偃师市翟镇镇、岳滩镇、顾县镇、高龙镇,新安县铁门镇,孟津县平乐镇污水处理工程或人工湿地工程将建成投用;2013年10月31日前,涉及的其余沿河主要乡镇污水处理工程或人工湿地工程建成投用。
3 工业区要逐步实现污水集中处理
对于各个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将逐步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完善配套管网,使排入河流污水符合地表水体规划目标要求。
“今年10月底前,确保孟津县麻屯、常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投运;2012年11月底前,建成偃师市产业集聚区、高新产业集聚区、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洛阳工业产业集聚区、汝阳县产业集聚区、孟津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及相应管网并投运。”该负责人表示,2013年11月底前,确保我市所有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及相应管网投入运行。
此外,辖区内河流上游矿山采选、堆浸、冶炼行业及尾矿库项目等也将得到有效整治,以消除流域上游重金属污染,防治流域范围内工业水污染,使流域范围内所有涉水工业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我们将在今年6月30日前,核查验收流域范围内所有涉水排污企业,确保其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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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5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