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国八条”和住建部的要求,全国各城市要于一季度前向社会公布各地房价控制目标。目前,距离一季度结束已经进入“倒计时”,在市场的热切期盼中,上海率先打破一线城市的沉默,深圳紧随其后。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29日,全国已经有超过70个城市公布了房价调控目标,与上海一样,所有的城市在调控目标中均未提到“降房价”,而是将房价涨幅控制在当地GDP增长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之内。此前上海市政府公布2011年GDP增长目标为8%左右,而深圳公布的GDP增长目标是10%。这多多少少与公众预期有所差距。
不过,我们要用长远眼光看到10%的积极意义。首先,既然是房价“调控”,必然不能动用行政手段简单粗暴地去干预市场行为。但从控制地价的角度看,在地方政府尚未解除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时,10%的增长目标毕竟给地方政府念了一道“紧箍咒”,是对其自身卖地冲动的一个硬约束。
更重要的是,10%的房价涨幅目标的实现,必然要求各地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否则在商品房供地趋紧的形势下,单靠控制商品房是难以将房价涨幅控制在10%之内的。各地会对保障房的建设更加积极,此次上海承诺2011年保障房建设面积高过商品房建设面积,可谓进步之举。但从现状看,各地保障房保障的群体仍然是本地居民,对于那些已经融入“北上广”的外地人而言,仍然难以实现买房以及享受廉价租房的愿望,这还需要地方政府扩大保障范围,让更多的“夹心层”享受城市生活的美好。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