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一间简易铁皮房占用春都路人行道,不但影响市民出行,而且现已锈迹斑斑,存在安全隐患。昨日,我们调查发现,该违法建筑已存在20余年,在有关部门下发处罚决定书4个月后,依然没被拆除。
昨日9时许,在春都路与环球路交叉口西北角,我们看到一间名叫“双安副食店”的简易铁皮房立在春都路人行道上,其两米左右的宽度将本不太宽的人行道侵占殆尽。
该铁皮房占地约5平方米,主要以经营烟酒、饮料、报纸杂志为主。让我们惊讶的是,在这个设施简陋的铁皮房内,还有烟花爆竹在销售。
在简易房内做生意的邓女士说,该店是她从其公公魏某那里接手的,铁皮房已建了20多年。j记者询问铁皮房是否有规划审批手续,邓女士答:“房子是烧沟村的集体财产,当然有手续,都在村委会。”
在烧沟村村委会,该村相关负责人郭某说,该铁皮房是个人建造的,与村里没有任何关系,村里也没有见过有关审批手续。
我们从市城乡规划局了解到,2010年7月,该局接到投诉进行调查后认为,“双安副食店”系魏某私自建的,属违法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市城乡规划局向魏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其3日内自行拆除“双安副食店”,并清理建筑垃圾。随后,魏某提出行政复议。2010年11月4日,市政府有关方面经过调查后认为,市城乡规划局对魏某实施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妥,予以支持。
这个铁皮房何时才能拆除?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