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市创建办组织市属新闻媒体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第29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公益广告投放进度进行了随机暗访。市创建办同日要求,部分广告媒体要按50%的比例发布公益广告。
3月17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第29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公益广告宣传方案要求,3月底前所有广告媒体要按30%的比例投放公益广告(1/3更换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内容,2/3更换为迎接牡丹文化节的内容)。
从随机暗访情况看,公益广告设计制作、安装、发布总体进展顺利,从报纸、广播、电视台、阅报栏、法制宣传栏、交通护栏、公交车体、公交站亭、出租车车体、楼顶、墙体广告,到手机短信、LED显示屏,公益广告图文并茂,密度大,效果好。
抽查发现,仍存在以下问题:道路指示牌公益广告进展缓慢,公益广告分布位置不均衡,手机公益短信发送次数少,部分户外广告、商业广告内容混杂。
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市创建办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在保留现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画面内容的前提下,将现有大型楼体平面广告、公交站亭、道路指示牌、体育中心周边广告媒体公益广告由原来30%的比例调整为50%,即按50%的比例发布以宣传牡丹文化节为主的公益广告。
市创建办要求,既定公益广告任务务必于4月1日前完成,新增公益广告任务务必于4月5日前完成,对落实不到位、达不到标准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或责任查究。
(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