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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碧水蓝天工程 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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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4 月 2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市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获通过,提出通过5年努力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实施碧水蓝天工程 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记者 胡越
  本报讯 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洛阳市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通过5年努力,使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进一步控制,空气、水、噪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共四大项。

  水环境整治目标

  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水环境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52家涉水重点污染企业、64个城市区河渠沿岸排污口环境整治;完成11个城市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改造及污水管网建设、完善任务;完成32家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扩建)及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任务;完成11个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任务。完成餐饮业、医疗机构废水治理和垃圾处理厂垃圾渗滤液污染治理任务,确保相关单位废水、垃圾渗滤液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水治理任务,实现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废水无害化处理;完成沿河主要乡镇污水处理工程或人工湿地建设任务。

  大气环境整治目标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大大气污染源整治及餐饮业油烟治理力度,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和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20家大气污染严重企业关闭(搬迁)或改用清洁能源整治任务;完成14家大气重点污染源企业(生产线)整治任务;完成城市区9家单位关闭(取缔)不符合要求燃煤锅(窑)炉任务。

  噪声环境整治目标

  加强交通噪声、社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企业噪声环境管理,有效降低噪声污染,噪声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逐年下降,城区区域噪声平均值≤60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产业集聚区环境整治目标

  在产业集聚区建设过程中,遵循“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优进劣汰”的原则,切实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准入门槛,关闭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环保不达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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