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31日,瀍河回族区发现瀍河回族乡小李村附近有大量积存垃圾,这些垃圾呈带状分布,绵延数百米,且周边环境极其混乱。该区立即组织人员边排查,边整改,边问责,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责任查究。市创建办特公布该区当日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相关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洛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洛办[2011]26号)和《瀍河回族区创建工作奖励及责任追究制度》(瀍办[2011]7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瀍河回族乡乡长孙红彬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2.对主管创建工作的瀍河回族乡副乡长冯兴强给予效能告诫。
市创建办明确指出,全市各创建责任单位要举一反三,主动排查问题,落实整改,追究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跟踪问效和责任查究,使创建工作变被动为主动;要真干实干持续干,通过全市坚持不懈的努力,力争在短时间内使城乡环境面貌有一个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