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记者 赵超)记者从国家公务员局获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日前出台。纲要指出,到2015年,全国公务员参训率进一步提高,新录用公务员全员参加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制度基本落实,乡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一遍,全国公务员培训管理者培训一遍。
据介绍,未来5年,公务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依法行政;职业道德;专门业务;学历学位教育。培训方式包括:脱产集中培训;自主选学和网络培训;自学和在实践中学习。
纲要提出要健全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其中规定,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公务员,要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的,须在担任后1年内完成规定培训,仍未完成的要延长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