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洛阳日报》对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与桂圆路交叉口附近存在占道经营问题进行了曝光。市暗访组对此进行了调查和责任追究。
经查,媒体曝光问题属实。该地段发生占道经营等脏、乱、差问题,是瀍河回族区城建监察执法大队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力所致。对此,该大队大队长万继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副大队长王永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洛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洛阳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规定》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免去万继伟瀍河回族区城建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二、给予瀍河回族区城建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永强效能告诫。
当前正值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希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认真查改在责任意识、工作执行力、工作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将各项工作抓得更紧、更实、更具体,切实履行管理、服务职责,全力塑造美好洛阳形象。
洛阳市优化办
201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