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务环境创优办公室暗访组对洛阳新区一支渠绿化带内违规建房问题进行了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
经查,分段承包一支渠渠道的一些养鱼户,未经批准在渠道两侧绿化带内违规盖建临时房5处,并使绿化带内产生较多垃圾,影响了市容市貌。市园林局有关单位多次制止未果,接市暗访组通知以后,于4月7日组织力量进行了拆除清理。对这一问题的发生,市园林局洛龙绿化管理所三队监管不力,队长刘志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绿化管理所副所长张龙渤负有领导责任;市水务局新区水系管理处水系二科监管不力,科长李书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洛阳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规定》、《洛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分别给予市园林局洛龙绿化管理所三队队长刘志强、市水务局新区水系管理处水系二科科长李书来效能告诫。
二、对市园林局洛龙绿化管理所副所长张龙渤给予通报批评。
希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提高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行政监管,为实施碧水蓝天工程、营造良好城市环境作出贡献。
洛阳市优化办
2011年4月11日